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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所需 行政复议有所为

  •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时间:2023-07-11 08:00:4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告官’行政复议最方便。”在山东省滨州市,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主有此共鸣。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滨州市围绕“‘民告官’行政复议最方便”工作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服务进企业,让企业“足不出企”就能完成复议申请。2022年,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62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6.09%,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凸显。

“一个行政复议服务点串起便企惠企万千事。通过在企业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形成复议便企惠企全链条工作机制,让企业切身感受到行政复议的便捷公正和高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家成就梦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滨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说。

行政复议服务主动送上门

“政府在企业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太好了,避免了行政处罚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惠民县某企业负责人对行政复议服务点连连称赞,并形象地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企业“娘家人”。

据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去年收到惠民县某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即向行政复议服务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到半小时,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就上门受理了该申请。经过复议调解,考虑到未造成危害后果、系初次违法及企业作出整改承诺等因素,执法部门最终对该企业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我们锚定‘企业有所需、行政复议有所为’目标,通过建机制畅渠道、优流程抓细节,全力做好行政复议‘上半篇文章’,把行政复议服务送上门,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盛介绍说。

滨州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服务中心均达成“三区划分”(即立案接待区、案件审理区、综合服务区)和“六室建设”(即受理室、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的标准,并配套涉企案件办理专区;依托基层司法所、社区、企业在全市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和惠企联系点,开通网上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打通复议工作“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滨州共设立218个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和惠企联系点,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服务点直接服务群众1800余人,接待群众逾33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700余件次,并开展了“行政复议宣传月”“行政复议进万家”等活动。

全过程调解一揽子解纷争

近期,位于博兴县的某企业对博兴县某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遂通过行政复议服务点向博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在征得企业同意后,多次引导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让我们很感动,切身感受到政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所作的努力。”该企业负责人说。

全过程调解,使涉企纠纷一揽子解决是滨州市化解行政争议的“优选项”。滨州市健全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治理工作体系,建立行政争议和解中心,推动案件化解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运用“全过程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多元化解、部门联动,多种调解方式并进,打造“前中后”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机制,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全过程,让争议双方顺气服气。

滨州各地在努力构建“大复议、大调解、小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中因地制宜、创新机制,推动行政复议社会效果最大化。博兴县将“行政争议全要素化解”纳入司法行政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实现涉企案件法律顾问全程陪同机制,推行涉企行政争议全周期管理,引导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定分止争。惠民县建立“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模式,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预防性机制,对法治建设、行政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化矛盾于萌芽,止纠纷于未发。

据悉,2022年以来,滨州市涉企调解和解案件82件,调解和解率达50.62%,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切实减少了企业诉累,降低了企业行政成本。

监督纠错答好“后半篇文章”

2022年10月,惠民县某执法部门对某房地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180余万元罚款处罚,企业通过行政复议服务点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受理后,惠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组织集体研究和专家论证后,认为该执法部门法律适用不适当。办案人员及时向行政机关指明了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立即纠正。该执法部门发现所作行政处罚决定确有上述实质性错误,主动撤销了该处罚决定。

强化复议结果运用,倒逼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的关键。

滨州市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预警通知书等手段,依法进行错案追究,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建立复议案件分析台账,创新以数据确定“红黄牌”重点执法监督对象机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纠错风险告知书》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2022年以来,滨州市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预警通知书等45件,居山东省前列。

“滨州市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是山东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说,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主动作为,坚持以能动复议理念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延伸,2022年共办理涉企业行政复议案件2586件、纠错45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23亿元,切实让民营企业在便捷高效和公平正义中感受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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